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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关于《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息县深化整治不动产“登记难”实施意见的通知》的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2025-08-05 11:39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50 字体:【

  一、编制背景是什么?

  答:不动产登记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是保障人民群众财产权的重要基础。然而,在息县房地产市场发展过程中,受多种因素影响,出现了部分不动产“登记难”的历史遗留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群众的正常生活,也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出台《息县深化整治不动产“登记难”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上下协同、公众参与”体制机制,全力化解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实施意见》是息县解决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以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明确了息县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整治目标,主要从化解存量问题和建立长效机制的角度考虑,结合息县实际情况,对纳入化解处置台账的问题实现“应化尽化”,群众申请即可办证。对个别情况特别复杂,短期内确实难以化解的,经县政府研究同意,转入持续整改台账,各相关部门想方设法持续推动解决。同时,建立日常化解和防范新增问题长效机制,防止新的“登记难”问题产生,为息县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如何摸排起底?

  答:全面准确掌握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底数是开展整治工作的基础。通过精准调研梳理历史遗留不动产登记难问题,总结政策举措和经验做法,形成包含问题类型、政策举措、责任部门、典型案例、方法路径的五个清单及统一工作流程,明确问题反映渠道、化解责任和进度等信息;组织辖区办事处配合工作专班,对2025年3月底前全县国有土地上已建成销售但未登记的住宅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梳理各辖区上报问题清单并与信访、纪检监察等渠道线索及"问题楼盘""保交楼""保交房"台账比对,建立排查清理台账,确保6月底前完成全覆盖、无遗漏排查;县工作专班对排查出的登记难房屋逐套分析,将群众无过错的纳入化解处置台账并细分到户到套,同步纳入问题楼盘等相关项目清单,严格把控整治范围和底线,杜绝违规搭车办理,同时动态跟踪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实施闭环监管并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监督。

  四、如何精准推进?

  答:分类施策是解决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的有效方法。《实施意见》针对用地手续不完善、跨宗地建设、改变土地用途、规划核实手续不完善、竣工验收手续不完善、人防类的问题、开发建设单位灭失或吊销、失联、原分散登记的房屋、土地信息不一致、欠缴税费、涉及查封等涉法涉诉问题、房企已办理金融机构抵押开发贷等11类具体问题,分别提出了详细的解决措施。例如,对于用地手续不完善的问题,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按现状采取协议出让方式补缴土地出让金、按项目建设时的政策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由评估机构评估后补缴土地出让金等措施;对于跨宗地建设的问题,明确了分割合并调整宗地时土地使用权起始日期和终止日期的确定方式,以及不同情况下的不动产登记办理方式等。通过分类施策,精准解决各类“登记难”问题。

  五、有哪些保障措施?

  答:《实施意见》要求对难化解问题持续推动解决、对舆情等渠道反映问题“一事一解”、对新发问题倒查追责,同时总结“交房即交证”流程、深化部门协同与信息共享以实现常态化,并从四个方面强化具体措施:一是强化建设工程规划及土地管理,自然资源部门及时收缴土地出让金、监管规划实施、摸排整改违规楼盘并建立台账,加强土地要素保障;二是加强预售及质量安全监管,住建部门严管商品房预售资金、查处体外循环与挪用行为,落实工程质量五方责任、严惩违法违规;三是依法打击房地产违规违法,多部门按职责加强项目全周期监管(前期放验线与巡查、中期纠偏强制执行、后期验收立改),收集移送违法线索,公安机关侦办打击、规范市场秩序;四是实施联合惩戒,按国家要求建立信用评价机制,依法认定并惩戒开发等领域失信主体。

  六、有哪些创新举措?

  答:针对11类具体问题制定具体明确的化解路径,如跨宗地建设、改变土地用途等特殊情形的处理;成立7个专项工作组,建立“一事一议”“分片包干”等机制,提升协同效率。从源头监管、“交房即交证”、信用惩戒等方面防范新增问题,实现“标本兼治”。

  七、关键词解释

  不动产“登记难”:指因历史遗留的用地、规划、验收、税费等问题,导致不动产无法正常办理登记的现象。

  证缴(罚)分离:群众办证与企业欠缴税费、罚款分离,群众符合条件即可办证,企业欠缴部分由部门另行追缴。

  容缺办理:在核心要件齐全(如房屋质量合格、群众缴清个人税费)的前提下,非核心材料缺失时可先办证,后续补齐。

  交房即交证:新建商品房在交房时同步为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实现“居住权与产权同步”。

  八、热点问题答疑

  1.我家房子办了房产证,但占的土地超出当初出让范围,能办不动产登记吗?

  答:可以!只要房屋占的地界线清楚、没争议,经县政府同意后,按现状补缴原合同价款的土地出让金,就能直接协议出让补办手续。

  2.在商业用地上建了住宅,或住宅地改商用,能办证吗?

  答:如果在其他经营性用地上建设商品住宅和住宅用地改为商业用地的,向社会销售、购房人无过错的,先处理违法行为,由开发建设单位补缴出让金后办证;若原建设主体灭失的,经县政府同意,可由建设主体机关补缴费用后办证。

  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怎么交?

  答:按《息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办法》(息政办〔2022〕79号)执行。

  4.开发商没开购房发票,怎么交契税办证?

  答:当地税务机关与项目专班调查核实后,购房者凭购房合同直接交契税办证!

  5.开发商代收契税违法吗?

  答:违法!主管部门会联合惩戒这类行为!

  


  解读机关:息县自然资源局

  解 读 人:杨红伟

  联系电话:0376-585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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